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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172号)的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物业管理创先争优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水平,我厅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全省物业管理工作考核。 经考核,现评选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物业)管理处等五个单位为2010年度全省物业管理工作示范单位,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物业管理科等五个单位为2010年度全省物业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加快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程,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水平,为推动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度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示范单位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物业)管理处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科 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物业管理科 二、优秀单位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物业管理科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物业管理科 芜湖市物业管理处 黄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