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1]47号
【颁布时间】 2011-01-19
【实施时间】 2011-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8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我市卫生系统第二批援疆医疗队完成任务顺利返深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我市卫生系统第二批援疆医疗队完成任务顺利返深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47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央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深圳市2010年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实施方案》(深办发〔2010〕6号)有关要求,我市卫生系统第二批援疆医疗队于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赴新疆塔什库尔干县和喀什市开展约半年的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现圆满完成任务,已于2011年1月16日凯旋返深。

  

  我市卫生系统第二批援疆医疗队队员名单如下: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郭良峰(组长)

  

  宝安区妇保院 范静(副组长)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江锦赵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沈有舟

  

  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 邝伟文

  

  福田区中医院 张跃利

  

  南山区人民医院 余燕梅

  

  宝安区龙华人民医院 张玉彩

  

  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苟秋军

  

  龙岗区横岗卫生监督所 邓泗沐

  

  光明新区公明医院 李建平

  

  其中南山区人民医院余燕梅同志为第一批援疆医疗队员,自愿申请、经研究批准延长新疆支医时间3个月,支援时间为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约9个月)。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根据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援疆医疗队队员的休假、福利等保障和安置工作,队员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应按进修标准授予。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