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1-07
【实施时间】 2011-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9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此此项工作由谢若斯同志负责,牵头处室为委应急办、医管处,责任单位为市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各区卫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强化信访维稳,及时化解矛盾

  2011年1月至9月,各单位每月要开展一次维稳形势分析,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及时发现掌握矛盾隐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特别是对一些热点问题、群众反复反映、意见强烈的问题,要一抓到底,做到苗头隐患不消除不放手,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手。

  此此项工作由陈育民同志负责,牵头处室为委秘书处(信访室),责任单位为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起来,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行动纲要》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层层落实,确保日常工作和“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两不误、两促进。

  (二)广泛动员、人人参与

  各单位广泛发动,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充分调动每位职工参与本次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各单位文化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宣传培训活动,号召每位卫生计生工作者尤其是机关工作人员要围绕“想干、敢干、快干”的主题,以“迎大运,文明和谐我先行”为行动指南,积极投身周末志愿活动,养成崇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成为做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各单位要根据《行动纲要》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制定本单位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任务,做到“六定”,即定目标、定标准、定责任、定时段、定保障措施、定考核奖惩,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对各项方案、预案进行梳理完善,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对每一阶段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防范未然。

  (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委规财部门要加强大运会保障活动经费预算管理,统筹资源和优化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及时与大运局、市财经委沟通,在坚持厉行节约、廉洁高效的原则和前提下,切实保障各专业经费投入,确保各种设备及时采购、安装、调试到位。急救、疾控、卫生监督等部门要发挥科技手段,加强在线监督监测和信息沟通,强化市区之间、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使整体保障工作高效有力。

  (五)加强考评、奖惩结合

  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建立奖惩制度。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活动,注意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激发每位职工的参与热情,将“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行动纲要》实施效果,列为各单位及主要领导年度述职考评、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与2011年度“十佳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等“十佳”评比活动结合起来。对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态度不积极、市民满意度不高、投诉较多,甚至发生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要查清原因、追究相应责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