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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发规信息处、信息中心) 三、逐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福利 (十三)切实抓好《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重点推进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的落实,落实率分别达到70 %以上和95%以上。总结推广 “关怀扶助中心”的做法,深化“六位一体”利益导向机制建 设。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救助公益金的使用率,鼓励市、县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政法处) (十四)完善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按国家要求,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 庭奖励扶 助制度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时足额将扶助金发放应发对象手中。研究完善奖励扶助政策措施,使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到实惠。做大做强财政小额贴息贷款“少生快富” 工程,推广少生快富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的做法,进一步把帮扶范围覆盖到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努力向其它符合条件的县拓展,年内全省新增项目家 庭 5000 户。 (政法处、行财处、计生协) (十五)积极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以落实省直八部门《关 于在普惠 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若干意见》为抓手,积极推动新农保制度、新农合制度、新民居建设、养老服务优惠政策以及城镇化有关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重点推进新 农保、新农合制度实施中对计生家庭优惠政策的制定,在省政府确定的新农保试点县(市、区)中发掘和培树典型,打造计生惠民的亮点和品牌。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福利分配中独生 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实,努力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政法处) (十六)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围绕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社会 和谐为目标,探索实施以“生育关怀聚焦家庭”为主题的系列服务项目。每个市、县都要建 立生育关怀项目库,组织项目评估、筛选和交流推广。积极推进幸福工程,在继续做好社会募捐的同时,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到期资金回收滚动投放工作,年内新 增救助对象2000户以上。帮扶一批计生家庭中的寒门学子,实施保险保障、青春健康教育及 “幸福微笑”和“幸福书屋”服务项目,继续搞好“百万会员学科技”、志愿者服务等具有 我省特色的品牌服务活动。组织好第二届“燕赵人口奖”遴选活动。 (计生协) 四、以促进家庭健康为目标,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七)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制度。按照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的要 求,协调出台并全面落实《河北省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免费服务对象和免费服务项目。在免费对象上,由过去单纯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已婚育龄夫妇 拓展到包括政策外生育的育龄群众、城镇非职工、流动人口、在校大学生等在内的全员人口;在免费项目上,增加皮埋避孕、药物流产、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伤残成人照顾二 胎医学鉴定等服务项目,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全覆盖。 (科技处、行财处) (十八)进一步推进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升级。以农村妇女乳腺疾病和 妇科疾病 普查为重点,综合运用健康教育、咨询、检查等手段,积极拓展服务内容,增加经费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各地要在原有3项基本免费检查服务基础上,统一增设一般体格检查和阴道 分泌物检查项目。有条件的市县要提高投入标准,因地制宜地增设血常规、尿常规、血糖、心电图等检查项目,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规范、更有科学价值的综合生殖健康服务。 (科技处) (十九)继续推进优生促进工程。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一级 预防工作 。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和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80%以上,因病残儿再生育夫妇优生指导率达到100%。全面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完善工作模式。严 格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孕前优生检查经费,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指导全省开展项目筹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开展项目试点。加强县、 乡技术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技能研修培训,重点提高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检验、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能力。依托省计划生育科研院,建立省级优生中心实验室,指导各级 服务机构开展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逐步建立健全我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