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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12-12
【实施时间】 2009-1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9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24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项目申报范围

  

  国家对此次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逐项对照要求严格初审,特别是对属于前置否决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

  

  


  二、项目材料要求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加强对企业上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企业应提供项目申报承诺表(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各地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上报项目提供真实性承诺表(经办人员、主管领导签字盖章,附件一)。

  

  


  三、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21日前,各地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完成项目上报工作(包括上报文、项目真实性承诺表、各项目可研报告、备案、环评等材料)。

  

  2009年12月22日至2009年12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项目评审。

  

  2009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25日,企业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有关资料。

  

  2009年12月26日前,企业上报修改后的资金申请报告。

  

  


  四、上报要求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请各地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在2009年12月21日前,将上报文和项目真实性承诺表(一式两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系统”项目库文件,以及每个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同时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处)和省财政厅(经建处),逾期不予受理。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处联系人:刘 霆

  

  联系电话:0371-69691415

  

  省财政厅经建处联系人:鲍晓岚

  

  联系电话:0371-68508920

  

  附件:1、项目真实性承诺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略)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项目真实性承诺表

  

  

上报单位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经我们对该项目申报内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该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一、该项目符合国家申报范围要求,所依托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按计划近期淘汰的目录;

二、申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资金来源能够得到保证,具备建设条件;

三、所申报项目真实存在,未含虚报、重报及已建成项目;

四、企业所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与项目实际情况相一致,所需文件均经有权限部门审批同意。

市发展改革委(盖章): 市财政局(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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