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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0)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或其他知识产权研究机构,通过法律硕士、双学位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争取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培养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 (31)聘请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组建大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对我市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供决策支持和咨询指导。 (六)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32)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普及宣传工作体系。定期发布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状况。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成效、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实施“大连市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促进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筛选10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文化活动站,并配备辅导人员。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宣讲团,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工作。 (33)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及继续教育课程,在市、区市县各级政府培训机构中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或专题讲座。 (34)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职业学校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教育,继续实施专利新星计划,建设一批科技特色及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七)加强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35)加强与国内外其他地区之间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重点加强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地区的城市、企业和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在欧美、日本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鼓励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积极参加知识产权国际交流。 (36)政府应加强与在连外资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与重点跨国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战略协作关系,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保障外资企业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 五、组织领导 (37)市政府成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工作。每年定期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根据本纲要制定战略推进计划、专项任务实施计划。建立政府机构与法院、检察院、海关等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联系制度。 (38)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日常协调工作,制定《实施大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本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或年度工作计划。 (39)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情况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对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0)建立实施本纲要的定期评估制度。市知识产权局根据战略推进计划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适时跟踪,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成效定期进行评估。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具体情况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本纲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