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09-1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9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局)、委直属及代管单位:

  

  根据《河南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河南省2009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组定于12月18日对我委2009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就检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反腐倡廉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二、检查考核范围

  

  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检查考核内容

  

  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情况;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行使情况;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加大惩治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三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情况。四是取得实效情况。

  

  


  四、检查考核方法步骤

  

  年度检查考核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按照日常检查、单位自查、年度考核和问卷调查四个步骤进行。主要包括廉情公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指标测评和问卷调查六个环节。对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将以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定;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结果,将按民主测评得分多少在单位内部进行排序。最后,由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日常检查、单位自查、年度考核和问卷调查结果,对被考核单位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抓好的战略任务。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今年,专门印发了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办法和检查工作方案。为督促各地各单位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与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有机统一起来,也利于减轻地方和单位的工作负担,决定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进行,这是加快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反腐败工作局面的有力举措和保证。各处室和委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印发的《2009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文件汇编》,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检查考核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省考核组对我委的年度检查考核。

  

  (二)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促使各地各单位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问卷调查中,党员干部要以对党的事业、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注重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

  

  (三)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党性、顾大局出发,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抵制各种非组织行为和不正之风,确保检查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