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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郴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郴政办函[2009]330号
【颁布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09-1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北湖广场(原金星宾馆)规划方案的批复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北湖广场(原金星宾馆)规划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330号)


  

  市规划局:

  

  报来《关于北湖广场(原金星宾馆)规划修改的请示》(郴规〔2009〕92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修改北湖广场(原金星宾馆)规划方案,[jp3]将原金星宾馆建设成集商业、居住、宾馆于一体的超高层建筑。规划修改后的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33.6%,[jp]绿地率≥30%,容积率<10.2,建筑层数≤47层,建筑限高175米。请严格按修改后的规划方案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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