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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字[2009]130号
【颁布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09-1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德安县爱民乡“新农村电气化乡”称号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德安县爱民乡“新农村电气化乡”称号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9〕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有关考评标准,经九江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会同省电力公司验收考评,决定授予德安县爱民乡“新农村电气化乡”称号。

  希望电力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电力设施,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供更加坚实的电力保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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