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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保监字[2009]235号
【颁布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09-1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武穴支公司等三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武穴支公司等三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23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人寿黄冈中心支公司武穴支公司(筹)等三家支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鄂[2009]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武穴支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阳新支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南漳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上述分支机构营业地址分别为武穴市明珠路180号、阳新县兴国镇东坡路何育武商住楼1号楼、南漳县城关镇水镜东路,经营区域分别为武穴市、阳新县、南漳县行政辖区。

  

  


  三、上述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四、上述分支机构开业后,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上述分支机构应持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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