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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9-03-20
【实施时间】 2009-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做好三、四星级饭店星级复核实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市三、四星级饭店:
  
  根据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复核工作安排,市旅游局将于3月23日至27日开展全市三、四星级饭店的实地复核检查工作。届时,检查人员将持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介绍信到各饭店进行复核检查工作。请各饭店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在检查人员实地复核前完成上交资料的准备工作。填写完成的《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星级饭店复核自查总结报告。
  
  二、按照检查人员要求做好检查工作程序的准备工作。如检查路线的设定、会议室安排、规章制度文本的提供等。
  
  三、受检饭店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举办对检查人员的欢迎仪式,不得安排宴请,不得打听检查人员的姓名、行程安排和检查情况。
  
  四、复核检查时的用餐安排,请各饭店安排检查人员到员工食堂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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