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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安[20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1-17
【实施时间】 2011-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2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2011年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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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大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管理力度。一是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小区时,要对所管物业项目,严格按规划和设计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验收。二是物业管理服务要将消防安全作为重点,纳入日常管理。三是在接受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培训与演练的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六)同步建设农村消防设施。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进行治理,增强其抵御火灾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四项责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落实年度考评,适时组织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发动部署,深入推进 “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经验交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大力开展“防火墙”工程主题宣传,加大 “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为“防火墙”工程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落实责任追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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