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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创新联盟成员的除名。 …… (五)创新联盟的项目管理 约定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等事项。 明确承担政府计划项目须执行相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可视具体情况制定《创新联盟项目管理办法》作为创新联盟协议的附件,或在创新联盟协议中约定创新联盟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审批生效的程序。 参考条款如: 1、创新联盟项目申请和立项程序。 1.1创新联盟项目的来源。 1.2创新联盟项目的申请和立项程序。 2、创新联盟项目的实施。 3、创新联盟项目的验收。 …… (六)创新联盟的经费管理 明确创新联盟经费的来源,如创新联盟成员投入、政府财政资助、银行贷款及其他渠道等。 明确创新联盟经费用途,如用于公用办公、项目研发等。 明确约定创新联盟成员对创新联盟技术创新活动投入以及方式和比例等。 明确创新联盟经费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机构及其责任。如可约定由理事会委托理事长单位或创新联盟常设机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明确创新联盟经费的使用规则。创新联盟若设立研发基金的,应约定其来源和使用规则。 明确创新联盟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经费来源属于政府财政资助的,应明确执行国家有关经费管理监督规定。可约定接受经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会审查。 创新联盟可就具体的创新联盟经费管理事项,制定《创新联盟经费管理办法》作为创新联盟协议的附件,或在创新联盟协议中约定创新联盟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审批生效的程序。 参考条款如: 1、创新联盟经费来源。 2、创新联盟成员对创新联盟技术创新活动资金投入的约定。 3、创新联盟经费用途。 4、创新联盟经费由理事会委托理事长单位或创新联盟常设机构依托单位设立独立帐目进行管理,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创新联盟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5、公用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6、项目研发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7、政府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七)创新联盟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界定创新联盟收益的范围,约定创新联盟收益的归属、使用和分配原则。 明确约定创新联盟成员原有知识产权投入和共享规则,新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使用原则,以及许可使用、转让和转化产生的利益分配办法,创新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事项。 明确约定创新联盟对实施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科技成果承担向创新联盟外扩散义务。 可视具体情况制定《创新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作为创新联盟协议的附件,或在创新联盟协议中约定创新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审批生效的程序。 参考条款如: 1、现有知识产权的投入和共享。 1.1 创新联盟成员在加入联盟前和在创新联盟组织的项目以外、未利用创新联盟资源和条件自行研发的现有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仍归其享有。 1.2 在创新联盟组织的项目中,项目合作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投入的现有知识产权及其权利共享的范围和方式。 1.2.1 在创新联盟组织项目的研发阶段,如项目合作一方在项目合作中需要使用创新联盟其他成员的专利技术,可不经授权无偿合理使用;如需使用创新联盟其他成员的现有的非专利技术(如非公知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项目合作方之间根据现有知识产权投入的约定范围和方式使用,项目合作方和非项目合作方的创新联盟其他成员之间可通过协商,签订技术许可或转让协议。 1.2.2在创新联盟组织项目的产业化阶段,如项目合作一方因项目研发成果的应用而需要使用创新联盟其他成员的现有知识产权,项目合作方之间根据现有知识产权投入的约定范围和方式,在公平合理条件下使用;项目合作方和非项目合作方的创新联盟其他成员之间可通过协商,签订技术许可或转让协议。 1.3 创新联盟组织项目的合作方,未经许可不得将他人投入的知识产权用于创新联盟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 2、新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使用和利益分配。 …… 3、创新联盟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在合理期限内以有偿许可或转让等方式向创新联盟外扩散。 4、创新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 (八)创新联盟的解散和清算 约定创新联盟解散的情形、解散程序和清算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