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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1-13
【实施时间】 2011-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2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政市容委、环卫服务中心,城六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环卫协会,北京环卫集团、市首发公司、市首都高速路发展公司、市公联公司、华北高速股份公司、市首创集团京通快速路管理处、北京昊天昊城市环境管理公司、北京黑庄户清净清洁服务公司:

  

  2011年春节将至,北京市“两会”将于1月14日至1月21日在京召开,为营造整洁清新的环境,确保广大市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现就做好我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保障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在我市“两会”和春节前,各区县市政市容委要组织广泛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堆物堆料、非法张贴小广告、积存垃圾渣土,为市民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施工建设拆除单位、进出京高快速路管养单位、河湖管理单位、废品回收网点(场站)、城市绿地管养单位和铁路沿线管养单位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市农委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区县按照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开展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二)做好市“两会”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六区市政市容委要认真做好市“两会”代表、委员驻地,会场周边及行车沿线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各相关环卫专业作业单位按照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要求,增加作业频次,控制二次扬尘,创造优美环境,迎接市“两会”召开。

  

  (三)及时清除烟花炮竹残屑。2011年2月2日(除夕)至2月3日(正月初一)为无限时燃放,2月4日至2月17日(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的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各有关单位应自行启动烟花爆竹残屑清除工作预案,每天要对烟花爆竹残屑全面清扫,并于每日7时30分前清扫完毕。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将未燃尽的烟花爆竹残屑混入生活垃圾中,以免残留火星引燃生活垃圾;禁止未燃尽残屑倒入站内,避免垃圾燃烧,保证垃圾正常收运处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行业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烟花炮竹残屑的清理工作。

  

  (四)做好进出京高快速路、铁路可视范围内的污染物清除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在市“两会”和春节前,对进出京高快速路、铁路可视范围的白色污染、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渣土进行集中清理。区县市政市容委会同区县农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所在街乡镇对进出京道路、铁路两侧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白色污染、卫生死角和边沟积存垃圾进行清除。市交通委组织、监督公路养护单位和轨道交通管理单位对高快速公路和地上轨道交通两侧护网内的白色污染、卫生死角和边沟积存垃圾进行清除。北京铁路局组织、监督铁路养护单位对铁路护栏以内的白色污染、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渣土进行清除,确保可视范围内地上无轻飘物,无树挂,沿线建筑物上无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无沿途垃圾堆放。

  

  (五)组织做好“春运”期间重点区域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相关地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市容委要按照属地负责的要求,划定落实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交通枢纽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交通枢纽等交通场站点要制定春运期间环境卫生保障方案,以及雪天和大量旅客滞留期间等环卫应急预案,配备足够数量的临时厕所,切实提高环境卫生保障力度。

  

  (六)及时开展特殊天气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北京市“两会”和节日期间,如遇降雪、大风、沙尘天气,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启动相关工作预案,及时清除冰雪、捡拾白色污染、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区县为主、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制定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环境卫生保障任务,落实环境卫生保障责任。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人员昼夜值班,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请各单位于1月20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烟花爆竹残屑清除工作预案及春节期间值班表报送市政市容委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段非;联系电话:66056255;传真:66063166;电子邮件:duanfei@bjm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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