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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09]193号
【颁布时间】 2009-12-10
【实施时间】 2009-1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3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变食盐结构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变食盐结构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食盐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加强食盐市场管理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改善食盐品种结构,有效提升食盐品质,引导人民群众食用更环保,更安全、更健康的绿色食盐是食盐专营的重要任务。提倡健康食用盐,实施食用盐升级换代工程,大力推广营养健康,绿色用盐,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生活,提高人口素质的惠民举措。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新品种盐的认识,倡导少吃盐,吃好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改变食盐结构和实施食盐健康安全升级换代工程,推广普及品种盐作为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来抓,大力倡导人民群众食用换代新盐。

  

  


  二、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逐步接受和懂得食盐升级换代的重要意义,自觉购买和食用绿色食品盐。

  

  


  三、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盐业部门搞好食盐升级换代工作,巩固防治碘缺乏病成果。盐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好新品种盐的供应,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

  

  


  四、各级工商、盐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食盐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私盐、劣质盐、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做好食盐流通各环节违规行为的查处,确保人民群众吃到放心食盐。

  

  


  五、各级食盐专营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销售网络以及供销社“新网”工程连锁店,大力推广品种盐,搞好配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的需求。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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