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9]138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4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接上页]
综合调控处

  负责市场价格管理调控,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拟定市场价格管理政策;负责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局综合业务工作,提出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及对策建议,研究分析市场价格动态;组织督办价格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 负责价格应急工作、价格信息化建设并起草全局有关综合性文件;负责价格宣传工作,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反价格垄断处

  负责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价格垄断行为,承担上级反垄断机构交办任务。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物价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1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 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职数15名,其中:处长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处长职数4名。

  核定工勤人员3名,使用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一)设太原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为市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规格正县级,设置9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59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书记1 名、副局长3名;中层职数25名,其中,处长职数9名、副处长职数16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性专项价格检查,监督检查有关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受理价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应诉价格行政诉讼;指导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和群众性义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价格诚信建设等活动。

  (二)设太原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为市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规格正科级,行政编制10名。领导职数:局长1 名、副局长2 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

  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向国家发改委直报主要农产品、城市副食品成本资料,向省物价局报送农副产品常规调查、专项调查资料;组织农村大集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餐饮业价格等级评审年度审验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