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明电[2009]85号
【颁布时间】 2009-12-09
【实施时间】 2009-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4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闽经贸明电[2009]85号)


  

  根据全国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暨统计年报布置会议精神,为保证2009年度我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汇总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贯彻全国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布置会议精神及新发布的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制度;

  2、布置2009年度我省乡镇企业统计报表汇总工作;

  3、交流各地开展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经验,研讨当前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

  


  二、会议地点:福建左海大厦(福州市铜盘路36号),电话:0591-87098888。

  


  三、会议时间:12月21日报到,12月22日-23日开会,会期2天。

  


  四、参会人员: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乡镇企业局分管统计工作的科长(处长)1名,负责统计汇编工作人员1名; 各县(市、区)经贸局负责统计汇编工作人员1名。

  联系人:陈祥魁,电话:0591-87833524,传真:0591-87833147。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