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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12-09
【实施时间】 2009-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5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资金拨付申报情况,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将我市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计划调整

  1、2009年获得批复的项目计划如年内无法实施,请各相关单位及时登陆“中央财政申报系统(http://www.smeimdf.org)”和“地方配套申报系统(http://bj.smeimdf.org)”(以下简称“中小网”)上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2、各单位年初未获得批复但已实施的项目,在计划调整期内可在线提交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报项目计划(无须报送书面材料)。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终止项目后所剩余的资金情况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批复。

  3、项目计划调整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晚上24时,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

  4、项目计划调整期补报项目计划的批复情况将于2010年01月15日在“中小网”上进行公示。

  5、计划调整操作方法:

  (1)项目的终止

  登陆“中小网”,点击首页左上角“企业登陆”,直接输入“用户代码”和“密码”进入企业端首页,点击“项目申报”→“计划调整”,将2009年项目计划获得批复但年内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终止。

  (2)补报项目的申报

  登陆“中小网”,点击首页左上角“企业登陆”, 直接输入“用户代码”和“密码”进入企业端首页,点击“项目申报”后进行“项目计划申报”。

  


  二、 项目资金拨付

  请各项目单位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10日在“中小网”上提交年初获得批准的项目以及获得批准的补报项目的资金拨付申请,并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邮寄无效),窗口收件后由财务处统一审核。网上申报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10日晚上24时,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书面材料报送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北京市商务委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宋欣  联系电话:85163036

  8号服务窗口电话:85163121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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