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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房地[2009]246号
【颁布时间】 2009-12-09
【实施时间】 2009-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6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绚丽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绚丽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9〕246号)


  

  天津市河东区东美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绚丽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东区七纬路与六经路交口处承建的绚丽园为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61200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5851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6436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门 栋 均 价
1门
1号楼6110
2号楼5901
3号楼5830
4号楼5696
总体均价5851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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