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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符合资格条件的医院由主管或辖区市(州)卫生局负责通知。 (三)各申报医院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申报文件和资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方式 省卫生厅农卫处联系人:张云 省卫生厅新农合管理中心:应?h 联系电话(传真):(0931)4818861 附件:1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提供相关资料 2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审批表 3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调查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甘肃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提供相关资料 (1)医疗机构书面申请报告(部队和企业医院还需提供主管部门、企业、医疗机构申请);(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3)医院等级评审批准文件;(4)主要部门、科室设置;(5)诊疗项目;(6)上一年度住院收支情况财务决算报表等文件。 附件2 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审批表 2009年 月 日
附件3 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调查表 年季 填报单位(签章):
注:1、本调查表为季度报表,分别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上报省合管办; 2、所有项均为必填项; 3、以上数据均反映在填报医院发生的情况。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