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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冀商传[2009]168号
【颁布时间】 2009-12-09
【实施时间】 2009-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6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请组织企业参加“2010年海峡两岸食品展”的通知

[接上页]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2009年9月20日

  


  附件1:

  “2010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参展人员报名表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所在部门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参加人员姓名

性 别

职 务

出生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

 

 

*赴台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

拟乘飞机舱位

(请注明人数)

头 等

 

公 务

 

经 济

 

拟住饭店房间

(请注明人数)

套 间

 

单人间

 

双人间

 

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注: 1、赴台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有外事审批权的单位为本单位,没有外事权的为部级主管单位或省、直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2、人员报名表直接传真到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办理人员入台手续。

  3、联系方式: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北京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

  4、联系人:

  梁 芳 电话:010-85226549 传真:85226018

  方 健 电话:010-85226019 传真:85226018

  

  附件2:

  “2010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参展报名回执

  

  

参展单位名称

中文

单位地址

参展单位携带

合作单位名称

该单位地址

该单位电话

该单位传真

该单位邮编

该单位联系人



  注: 1、此报名回执,一经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2、此表将用于展览会宣传,请认真填写表中各项目。填写之后,传真并邮寄返回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3、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北京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

  4、联系人

  梁 芳 电话:010-85226549 传真:85226018

  方 健 电话:010-85226019 传真:85226018

  

  附件3:

  
“第四届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注意事项

  


  各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直属国家商务部,为推动两岸经贸交流,我们此次组展活动的相关通知可登陆http://aetats.mofcom.gov.cn查询,所填表格也可下载打印。

  


  一、摊位数、参展人员和观展人员的比例为1:2:1

  参展和观展的人员必须是任职6个月以上的企业人员身份。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参展企业填写参展报名回执;

  2、赴台人员填写“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旅行证申请书”;(该表请自行下载并正反打印在a4纸上交)。

  3、赴台人员本人2寸免冠白底彩色近照4张(请按护照照片要求拍照);

  4、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个人在职证明(参展和观展的人员必须是任职6个月以上的企业人员身份);

  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按照中小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参展企业均可通过我会申请办理资金补贴,亦可通过所在省市商务厅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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