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09]1848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09-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6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陕西省红枣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陕西省红枣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陕发改高技〔2009〕1848号)


  

  清涧县巨鹰枣业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以榆政发改[2009]734号提出依托你单位组建陕西省红枣工程研究中心,我委于2009年11月10日组织由陕西师范大学仇农学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对陕西省红枣工程研究中心可行性方案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工程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国家和省上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的要求;目前已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和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合理,预期经济效益良好,申报资料齐全,符合组建要求;该中心的组建对于进一步提升我省红枣产业的技术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有着十分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经研究,同意依托你单位组建陕西省红枣工程研究中心。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省红枣工程研究中心”以你单位为主体组建,建设地点为榆林市清涧县。建设内容:优良品种资源的收集和良种选育;有机红枣生产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 10万亩鲜食枣示范基地建设;红枣抗裂果品种的推广和抗裂果技术的应用;红枣制品新产品开发、红枣储藏保鲜和红枣干制技术示范与推广等。建设期两年。

  


  二、该工程研究中心在组建过程中,要围绕突破制约我省红枣产业的关键技术,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宗旨,加强有关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加大研发投入,把中心建设成为引领红枣产业发展的公共支撑平台。

  


  三、请你单位抓紧该工程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方案、环保、土地使用、城市规划、投资等建设条件。在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使该工程研究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