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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兴安县城区防洪排涝(近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桂林市兴安县城区防洪排涝(近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报字[2009]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兴安县地处广西东北部,湘江自南向北从县城蜿曲通过,双女井溪河和古灵渠(南渠)纵横穿越城区。兴安县处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广西桂北暴雨中心,暴雨洪水频繁,而城区地势较低,极易形成洪涝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目前除已实施了双女井溪排涝整治和铧嘴修复工程外,基本无防洪排涝设施,为保障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旅游和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建设兴安县城区防洪排涝(近期)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兴安县城区防洪堤(护岸)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湘江左岸防洪堤长1.3km、护岸长2.79km,湘江右岸护岸长2.64km;河道疏浚1.99km。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4491.42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补助、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自筹等多种渠道解决。 请据此批复组织开展项目的初步设计,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