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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9]109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09-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7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10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论证等具体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增加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的职责。

  

  (三)增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五)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六)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拟订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

  

  (四)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省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负责预算归口管理的省级科研机构的财务预算管理。

  

  (五)组织提出全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六)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

  

  (七)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八)组织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九)组织实施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省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

  

  (十)负责全省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省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全省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科学技术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人事处(省院士办公室)。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办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承担在鄂院士有关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拟订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科技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省科普工作规划;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工作;负责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调研;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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