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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9]132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09-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7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六)体育经济处。

  

  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七)人事处。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人员政审等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练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组织指导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优秀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局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0名。

  

  


  五、其他事项

  

  (一)省体育局承担湖北省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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