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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吕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09]139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09-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8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跨市经济活动单位进行规范的紧急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跨市经济活动单位进行规范的紧急通知

  (吕政办发〔2009〕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资源整合的深入推进,驻我市的跨市区企业越来越多,为了真正体现地区资源优势,科学准确地核算我市以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驻我市的跨市区企业给予诸多优惠和宽松政策的同时,还应使其以“独立核算法人单位”的身份依法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如果跨市经济活动单位的身份不是“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就不在“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之内,财政税收也难以实行“在地管理”。为了不使跨市经济活动单位所产生的“增加值”流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已经改制的企业,如孝义市的“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峪煤矿”、“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阳煤矿”、“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柳煤矿”、“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曙光煤矿”;柳林县的“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交城县的“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当地人民政府同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协商,使其尽快恢复独立核算法人身份,税费、统计报表等相关管理均归属我市。

  

  


  2、对于将要改制和正在改制的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使其以“独立核算法人身份”进行改制,并接受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借鉴临县、方山等县与“霍州煤电集团”驻吕梁(临县、方山)的注册方式,各自成立成型的管理模式,并把企业改制以及改制后的归属及其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常抓不懈。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特别是对国有大集团新办企业(包括兼并整合地方企业)都必须在所在地注册登记,并对全部所属企业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规范注册登记。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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