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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9]180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8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5.根据考评结果,对排在前三位的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市上给予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6.对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平凉监管分局,市上按照《市政府系统部门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7.对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金融机构,取消当年表彰奖励资格。

  

  


  五、考评工作的组织

  

  (一)组织领导:考评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实施,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平凉银监分局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考评工作。

  

  (二)考评程序:各金融机构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指标,年末对本系统当年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各金融机构报告的情况以及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平凉银监分局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施时间

  

  本考评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平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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