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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发现的问题与原因,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5.3 成果运用 对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演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地更新等,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 文件归档与备案 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布置或参与组织的演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备案的演练,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将相应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 5.5 考核与奖惩 演练组织单位要注重对演练参与单位及人员进行考核。对在演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要求参加演练,或影响演练正常开展的,可给予相应批评。 6 附则 6.1 名词解释 (1) 演练情景。指根据应急演练的目标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发生与演变的规律,事先假设的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一般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状态特征、波及范围、周边环境、可能的后果以及随时间的演变进程等方面进行描述。 (2) 应急响应功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需要完成的某些任务的集合,这些任务之间联系紧密,共同构成应急响应的一个功能模块。比较核心的应急响应功能包括:接警与信息报送、指挥与调度、警报与信息公告、应急通信、公共关系、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生活救助、工程抢险、紧急运输、应急资源调配等。 (3) 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如现场指挥部等。 (4) 演练参与人员。参与演练活动的各类人员的总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演练领导小组:负责演练活动组织领导的临时性机构,一般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 演练总指挥:负责演练实施过程的指挥控制,一般由演练领导小组组长或上级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演练总指挥对演练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总策划:负责组织演练准备与演练实施各项活动,在演练实施过程中在演练总指挥的授权下对演练过程进行控制;副总策划是总策划的助手,协助总策划开展工作。 文案人员:指负责演练计划和方案设计等文案工作的人员。 评估人员:指负责观察和记录演练进展情况,对演练进行评估的专家或专业人员。 控制人员:指根据演练方案和现场情况,通过发布控制消息和指令,引导和控制应急演练进程的人员。 参演人员:指在应急演练活动中承担具体演练任务,需针对模拟事件场景作出应急响应行动的人员。 模拟人员:指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响应机构和服务部门,或模拟事件受害者的人员。 后勤保障人员:指在演练过程中提供安全警戒、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的人员。 观摩人员:指观摩演练过程的其他各类人员。 (5) 演练控制消息。指演练过程中向演练人员传递的事件信息,一般用于提示事件情景的出现和引导和控制演练过程。 (6) 演练规划。指演练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对一定时期内各类应急演练活动作出的总体计划安排,通常包括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 (7) 演练计划。指对拟举行演练的基本构想和准备活动的初步安排,一般包括演练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日程安排、经费预算和保障措施等。 (8) 演练方案。内容一般包括演练目的、演练情景、演练实施步骤、评估标准与方法、后勤保障、安全注意事项等。 (9) 演练评估。由专业人员在全面分析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比参演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对演练活动及其组织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 6.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时参考。并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应急演练操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