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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区各排水户: 按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市水务局从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现将申领、核发排水许可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范围 在哈尔滨市主城区内“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二、受理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机构 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排水户到哈尔滨市排水事业管理处领取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地址:道里区井街53号,联系电话:84613729。由哈尔滨市水务局最终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统一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三、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 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请各区排水户向前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书。对拒不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我局将按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水务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