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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9]153号
【颁布时间】 2009-12-07
【实施时间】 2009-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四)各项民生重点工作基本完成。

  

  就业保障工作超额完成任务。截至10月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2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7.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1%,比年计划低0.69个百分点;解决 “零就业家庭”1296户,安置就业1776人,援助率100%;全省公益性岗位人员达10.59万人;小额担保贷款当年新发放6.1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44%。安居工程建设提前完成。全省共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4.6亿元。目前,20万户农村泥草房改造已全部完成。城市棚户区 (危旧房)完成拆迁面积692.94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15.49%;廉租住房开工建设394.77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01.22%;煤矿棚户区开工建设229.17万平方米,林业棚户区改造完成203.15万平方米,均完成年度计划。城乡低保对象补助得到提高。平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月人均130元和年人均54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和760元。农村扶贫工作超额完成任务。目前共争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8862万元,完成 “整村推进”项目建设947个,9.6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条件、城乡医保、农村饮水工程、文化下乡等民生建设工作正在收尾。

  

  (五)服务型政府建设得到加强。

  

  各地各部门将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和加强政府建设作为 “工作落实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各种措施,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省监察厅制定了 《2009年全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加大对涉软问题的纠正和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不断完善评议内容和评议办法。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推进首办负责制和并联审批制,加快了电子政务、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监察系统建设。对纳入省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行了核查清理,并就减少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运行情况多次进行监督检查。精简省政府会议和文件、实现行政公用经费 “零增长”等工作也将确保完成任务。

  

  


  三、主要问题和工作意见

  

  从全省 “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在抓重点工作落实上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得还不够平衡。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在领导重视程度、推进工作强度、破解难题力度方面,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在推动工作落实向基层和一线延伸环节上,工作比较薄弱;在抓落实上存在重项目、轻政策的倾向。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抓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非常重视,对相关扶持措施的落实也表现得快速、高效、有力;而对那些涉及民生的、耗力却不易见效的政策,抓落实的劲头不足,服务措施跟不上;个别地方在抓落实中强调客观制约因素多,对解决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研究不够、办法不多,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了贯彻省政府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 “围绕提高政府执行力,突出抓好 ‘三落实两促进’”的要求,确保 “工作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抓紧各项重点工作的收尾。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全年的任务目标,认真进行梳理,对还没完成的要重新进行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要倒排工期,切实搞好指导、协调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所有正在收尾的重点工作,都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抢抓进度,务必完成任务目标。现在已近年末,要切实搞好 “两节”前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广开渠道,努力增加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好大学生和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妥善安排困难和受灾群众生活。要积极做好当前经济运行的指导和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平衡供应,确保重点企业正常生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巩固 “工作落实年”成果。

  

  (二)认真总结 “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把总结“工作落实年”活动与年末的绩效评估结合起来,积极总结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行政问责,实行通报制度。要切实解决保增长政策落实的问题,对一年多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要由政策拟定部门牵头,开展一次政策落实效果的评估,对没有达到政策预期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修改完善,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三)建立完善抓落实长效工作机制。要坚持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检查。各级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重点任务的经常性跟踪调度,务求实效性和时限性。要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检查、服务紧密衔接的运行机制,继续推行服务承诺制,强化行政效能监查。要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快推进省政府重点工作网上督查系统项目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推动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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