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启用新的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的通知
(水运市场便字〔2011〕36号)
各有关单位、评标专家:
按照部工作要求,我局于2010年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的评审工作,并开发建设了新的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将于2011年2月1日正式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的评标专家入库
我部以2010年第6号通告公布了新一轮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入库专家名单,新的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将启用新的评标专家(凡未参加新一轮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培训或参加培训测试不合格人员将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新专家入库之后,新的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对专业类别进行了重新划分(详见附件一),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申请表增加专业选取(详见附件二)。
二、系统启用时间
2011年2月1日正式启用.
三、专家短信通知平台
为完善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我部同时启用专家短信通知平台。
(一) 向候选专家发送通知:建设单位使用水运建设工程专家管理系统每随机抽取一批专家,即通过系统向被抽取到的候选专家发送短信告知。
(二)向专家发送确认通知:经过建设单位联系,候选专家确定参加该次评标,系统向已确定参加的专家发送确认短信;对未能参加的专家,系统向其发送不能参加原因的告知短信。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抽取专业划分表
专家库类别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别
| 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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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a)
| 水运工程(s)
| 1.总图工程
| (1)工程地质 (2)工程水文 (3)港口平面 (4)航道平面 (5)枢纽平面
| 2.港口工程
| (1)港工结构 (2)陆域形成 (3)道路及堆场
| 3.航道工程
| (1)整治建筑 (2)疏浚与吹填 (3)炸礁 (4)护岸
| 4.航运枢纽工程
| (1)船闸 (2)升船机 (3)电站厂房 (4)水工结构
| 5.修造船水工建筑物
| (1)船坞 (2)船台滑道 (3)舾装码头
| 6.工艺系统
| (1)装卸机械工艺 (2)金属结构 (3)水力机械 (4)启闭设备
| 7.附属工程
| (1)地基处理 (2)土建(3)给排水暖通(4)港区铁路(5)电气 (6)消防 (7)环境保护 (8)节能(9)安全 (10)卫生 (11)工程造价 (12)桥梁 (13)模型试验
| 交通支持系统工程(z)
| 1.导助航工程
| (1)航标 (2)航海 (3)仪器设备 (4)测量
| 2.智能交通工程
| (1)信息 (2)通信 (3)自动化控制 (4)基地基站
| 3.船舶建造
| (1)船机 (2)船体 (3)舾装 (4)控制系统
| |
施工
(b)
| 水运工程(s)
| 1.港口与海岸工程
| (1)码头 (2)防波堤 (3)护岸(4)船坞(5)船台滑道 (6)道路及堆场
| 2.航道工程
| (1)航道整治 (2)疏浚与吹填 (3)炸礁
| 3.航运枢纽工程
| (1)船闸 (2)升船机 (3)电站厂房 (4)泄水闸 (5)围堰
| 4.设备安装
| (1)港口装卸设备 (2)通航设备安装 (3)发电机组安装
| 5.配套工程
| (1)土建(2)地基处理(3)给排水暖通(4)电气 (5)消防(6)环境保护(7)工程造价 (8)自动化控制 (9)通信(10)公路与桥梁
| 交通支持系统工程(z)
| 1.导助航工程
| (1)航标 (2)灯塔 (3)站房 (4)仪器设备安装
| 2.智能交通工程
| (1)信息系统工程 (2)通信系统工程 (3)基地基站
| 3.船舶建造
| (1)船体建造 (2)船机设备安装(3)控制系统工程(4)舾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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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c)
| 水运工程(s)
| 1.水工工程
| (1)港口工程 (2)航道 (3)航运枢纽工程 (4)其他土建工程
| 2.机电工程
| (1)港口设备安装 (2)通航设备安装 (3)其他设备
| 交通支持系统工程(z)
| 1.土建工程
| (1)地基处理 (2)土建 (3)基地基站 (4)灯塔
| 2.机电工程
| (1)信息系统工程 (2)通信系统工程 (3)航标 (4)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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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以上代码中工程类别中代码的唯一标识为:专家库类别号.项目类别号.工程类别号,如a.s.1;
专业类别中代码的唯一标识为:专家库类别号.项目类别号.工程类别号.专业类别号,如a.s.1.(1)。
附件二
水运工程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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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mail:
| 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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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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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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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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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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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的评标委员会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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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从专家库抽取专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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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抽取专家的专业和人数
(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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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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