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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安委办[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21
【实施时间】 2011-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0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阜新市“5·2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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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吕广信,中共党员,天津通莎长途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8.赵俊起,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王敬,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安全监督处处长,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曹书毅,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1.肖福祥,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2.刘金全,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驻客运站驻站员,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23.王五一,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所长、党支部副书记,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4.刘立新,中共党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秩序管理科科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5.杜若,中共党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6.安长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民警,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7.高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华明大队教导员,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8.崔书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9.陈为义,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交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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