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7.吕广信,中共党员,天津通莎长途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8.赵俊起,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王敬,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安全监督处处长,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曹书毅,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1.肖福祥,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2.刘金全,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驻客运站驻站员,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23.王五一,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所长、党支部副书记,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4.刘立新,中共党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秩序管理科科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5.杜若,中共党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6.安长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民警,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7.高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华明大队教导员,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8.崔书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9.陈为义,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交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