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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紧密配合,大力推进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10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119个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顺利实现了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标,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全省节能减排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实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省人民政府决定,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2个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授予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等68个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仲凡等277名同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向先进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发扬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后续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巩固三年行动计划成果,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实施“四化两型”战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1年1月26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组织奖(32名) (一)省直部门(11个) 省政府办公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监察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环保厅 省水利厅 省物价局 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州政府(7个) 长沙市人民政府 益阳市人民政府 湘潭市人民政府 怀化市人民政府 郴州市人民政府 邵阳市人民政府 岳阳市人民政府 (三)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14个) 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桃江县人民政府 湘乡市人民政府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桂阳县人民政府 平江县人民政府 邵东县人民政府 炎陵县人民政府 新田县人民政府 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汉寿县人民政府 衡山县人民政府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古丈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集体(68名) (一)省直部门和单位(9个) 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省政府督查室 省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客户一处 省发改委资源环境和项目前期处 省物价局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处 (二)市州部门(21个) 长沙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益阳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潭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怀化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郴州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邵阳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州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沙市水务局 湘潭市环保局 怀化市环保局 邵阳市财政局 株洲市建设局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县市部门(28个)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净化中心 沅江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乡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州县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章县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