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发改函[20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1-20
【实施时间】 2011-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1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期的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期的函

  (冀发改函〔2011〕27号)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期年审的请示》(邯发改呈[2010]2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北威利邦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长建设期限,并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于2008年8月经我委核准(冀发改能源核字[2008]115号),建设2台1.8万千瓦高温高压单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期为2008年至2009年。目前,一期工程1.8万千瓦已投产发电,二期工程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为支持我省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同意该项目建设期限延长至2012年12月,其他核准内容不变。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该项目按期投产。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