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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卫医政字[2011]48号
【颁布时间】 2011-01-12
【实施时间】 2011-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2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设置锡林郭勒欧亚泌尿专科医院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设置锡林郭勒欧亚泌尿专科医院的批复

  (内卫医政字〔2011〕48号)


  

  锡林郭勒盟卫生局:

  

  你局《关于在锡林浩特市设置“泌尿专科医院”的请示》(锡卫发[2010]75)收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内政办发〔1995〕70号)要求和规定,我厅组织人员对你局上报的锡林郭勒欧亚泌尿专科医院设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医疗机构设置现场审查,对拟设机构进行了设置审批公示。根据审核、公示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一、医疗机构设置内容

  

  (一)医疗机构名称:锡林郭勒欧亚泌尿专科医院

  

  (二)医疗机构执业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5号

  

  (三)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四)医疗机构经营性质: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医疗机构拟设床位:110张

  

  (六)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中医科、康复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科门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二、筹建时间: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

  

  三、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四、成立后的医院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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