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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哈价行发[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07
【实施时间】 2011-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3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11〕1号)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你学院《关于申请延续原收费标准的请示》(黑旅院发〔2010〕92号)收悉。鉴于市物价局哈价行发〔2008〕22号文件试行期已满的实际情况,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1〕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你学院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1、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

  

  2、旅游与涉外英语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

  

  3、旅游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

  

  4、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

  

  5、计算机应用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院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三、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一个月申报。

  

  此复。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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