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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3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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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两年4万亿投资计划中的相关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中央有关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落实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改革的进展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服务业发展的基本现状,服务业滞后程度及其原因,加快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除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外,还要重点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预算和2008年中央决算审查报告中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的完成进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措施和重点领域改革的进展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行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批准2010年预算决议的情况,2010年度上一阶段财政收支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情况,政府投资资金尤其是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情况,国债发行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由监督法规定听取和审议的四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近年来台胞投资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当前台胞投资权益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妇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和退休制度保障,妇女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障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落实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建设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该法2007年修订后制定配套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清洁生产规划、配套法规和财税、产业、技术开发推广政策的制定落实情况;煤炭电力、建筑建材、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制定产品和包装物强制回收目录及实施强制回收政策的情况;企业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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