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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11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200人,资助期限为4年,资助经费200万元/人(数学和管理科学140万元/人)。 第五部分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的重要类型,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但在职攻读硕士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包括资助期限1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机制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3年。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共资助8 350项,资助经费164 6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为19.71万元/项,与去年持平;平均资助率为23.02%,比去年增加1.71%(资助情况见下表)。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将适度提高资助强度(预计平均25万元/项),着力提高资助率。 第六部分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中快速发展的一个项目类型,支持特定地区的部分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培养和扶植该地区的科学技术人员,稳定和凝聚优秀人才,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符合上述条件,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江西省、云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的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除此以外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但可以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申请。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地区联合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注意各特定领域对申请人的特殊要求。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机制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其特点是在面上项目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配合国家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区域基础研究人才的稳定和成长。申请人应当按照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共资助1 326项,资助经费33 56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为25.31万元/项,比2009年度增加1.25万元/项;预计平均资助率为21.34%,比2009年度增加2.25%(资助情况见下表)。2011年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将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平均50万元/项左右),适度提高资助率。 第七部分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支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研究群体。 参加评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由中国科学院、教育部、中国科协及自然科学基金委推荐产生。 被推荐的群体应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按照创新研究群项目正文撰写提纲的要求,输入准确信息。依托单位对申请书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2011年度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计划资助群体30个左右,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6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420万元/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