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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村[20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1-26
【实施时间】 2011-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5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村庄整治促美好家园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各地要根据农村的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农村美好家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合理制定标准。要按照“统一规划、城乡互动、区域协调”的要求,采取联点成片、连片串线、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交通干线、旅游景区、河道沿线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努力打造美好家园新风貌。

  

  美好家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省美好家园试点村名单请于2月26日前报我厅。

  

  六、保障措施

  

  1、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开展村庄整治促美好家园建设是今年重点工作,我厅将把此项工作列为考核各级建设部门的重要内容,年底前进行全面总结。各地要强化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落实,确保抓出成效。要及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级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同时强化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共促美好家园建设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积极争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并优先安排美好家园试点村。各市、县(市、区)要将美好家园试点村所在乡镇纳入今年清洁工程范围,并在资金使用上予以支持。各地要采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村庄整治促美好家园建设;要加强和金融系统的协调配合,扩大对农村道路、供水、排水、环卫设施的投入,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逐步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状况。

  

  3、加强管理,提高水平。认真贯彻《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管理职责,逐步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组织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和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为美好家园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免费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提高美好家园建设特色和品质;适度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步伐。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适用技术研究,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的激励机制,促进美好家园发展。

  

  4、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建设美好家园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为促进美好家园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安徽省美好家园试点村申报表

  

   县(区)  镇(乡)

  

村面积(平方米)

 

2010年村集体收入(万元)

 

2010年人均收入(万元)

 

村庄村数(个)

 

户 数(户)

 

人 口(人)

 

村庄主要特色

 

美好家园试点村建设内容

①硬化道路

(平方米)

 

②村庄绿化

(平方米)

 

③危房改造(户)

 

④改水改厕(户)

 

⑤垃圾箱(个)

 

⑥保 洁 员(人)

 

⑦路 灯(盏)

   

其他

 



  

  县建设局联系人:电 话:

  

  乡 镇 联 系人:电 话:

  

  村 联 系 人: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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