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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9-03-20
【实施时间】 2009-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挂职期间分管工作暂由其他副市长代管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吴汉宝常务副市长外出挂职,经研究,其分管工作暂由其他副市长代管,现将其他副市长代管工作通知如下:
  
  闫祖强副市长协助管理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代管市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监察局;协管市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协调中卫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王永斌副市长代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协调市粮食局、山羊选育场。
  
  马世军副市长代管建设预算外融资和管理工作,市信访局。
  
  联系协调宁夏银监局中卫监管办事处、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农业银行中卫支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卫支行、中卫市农村信用联社。
  
  霍健明副市长代管农村及农业产业化工作,市水务局、农牧林业局。
  
  联系协调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公司、气象局。
  
  张宏年副市长代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民航机场管理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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