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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1-26
【实施时间】 2011-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5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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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实施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实施伊通河污水截流干管改造及东南、两甲、西部、北部等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年内新增污水主干管网50公里。

  

  74.实施伊通河支流明沟综合治理工程。结合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北十条、宋家、小南、绿园、翟家、农大及后三家子沟、腰黄家沟、太平沟等伊通河主要支流明沟。

  

  75.实施汇水区雨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工程。结合市政道路的改造建设,实施南湖、东南、二道、东新开河、八里堡及北湖等汇水区雨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工程,并综合治理市区内涝积水点。年内改造、建设雨污水收集管线180公里。

  

  76.实施伊通河重大点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年内完成二热电厂32公顷粉煤灰场综合治理工程;启动金钱堡垃圾场综合整治工程,年内完成垃圾场封场、前期治理及部分土方工程。

  

  77.实施伊通河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续建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湿地,年内新增湿地250公顷;续建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年内完成园区土方整理、路桥、驳岸、绿化、湿地博物馆及北湖标志塔等工程建设,年底前湿地公园部分对外开放;新建南溪湿地公园,年内完成征地拆迁及土方整理工程。

  

  78.实施伊通河基本建成段提升改造工程。完成城市风情园、境静园续建工程;实施月亮岛体育主题公园、水之韵广场、卫星园等改造工程;完成夜景照明、配套设施完善等工程建设;加强伊通河城区段日常保洁,确保景区设施洁净、水面清洁、雪后即清。

  

  79.实施伊通河桥梁建设工程。完成繁荣路跨河桥、公平路跨河桥及北四环路跨河桥等续建工程,年内竣工通车;启动一匡街跨河桥建设,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主要责任部门: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政公用局、伊通河管理委员会、二道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第二个“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改造街路、商圈和历史街区,拆除违法建筑,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提升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打造优美人居环境。

  

  80.对人民大街等15条精品街路两侧老旧楼宇进行整饰,清洁楼体,提高市政设施标准;改造同志街等24条标准化街路,重点对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等设施进行综合改造。

  

  81.实施红旗街、永春路、黑水路、黄河路、站前区域商圈标准化建设,提升重庆路、桂林路、丹东路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水平,综合整治光复路、临河街、娜奇美、北方、中东等集贸市场;完成人民大街北段和南广场历史街区改造,启动北京大街南段历史街区改造工程。

  

  82.高标准完成城市出入口规划设计,完成长吉东、硅谷大街出入口改造工程,全面实施长白、长农、长郑、长沈、北亚泰大街、长吉北(102国道)出入口综合改造。

  

  83.拆除三环以内违法建筑,实现拆违还路、还绿、还公共空间;清理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牌匾,进一步规范精品街路、标准街路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和管理;拆除城区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对影响城市安全和市容的架空线缆及各种标牌、线杆、街亭、废弃烟囱、市政设施进行规范整治。

  

  84.全面整治建筑、市政施工等各类工地,实现围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杜绝裸露施工、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乱倒乱卸和运输车辆撒落扬尘等现象。

  

  85.主要街路清扫基本实现机械化,强化对重点商圈、居民巷道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清扫保洁;鼓励临街企事业单位、商家义务清扫门前人行步道积雪;雪后24小时之内打通的道路数量由260条增加到500条,小雪2日、中雪5日、大雪7日内完成积雪清运。

  

  86.建设锦绣北园、光明公园和都市森林公园;新建大块绿地67块,新植街路59条,彩化街路100条,绿化彩化庭院、小区30个;绿化美化村屯300个,更新改造农防林600公顷。

  

  87.集中开展烟尘排放超标锅炉排查监管专项行动,完成62台烟尘超标锅炉治理任务,生产锅炉8月31日前治理达标,采暖锅炉9月30日前治理达标;加大洗浴、餐饮等服务行业的烟尘和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完成150家污染物排放超标单位的治理。

  

  88.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达到340天以上,优良率达到93%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下,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放射源应用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废弃放射源收贮率100%;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指标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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