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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律师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省律协对五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进行了调整,新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云南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并经2011年1月19日省律协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联系和开展工作。 附:云南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 云南省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 (2011年1月9日省律师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专门委员会是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负责研究、审查和拟定有关律师行业自律规则、议案并处理相关事务和决策咨询的工作机构。云南省律师协会共设置10个专门委员会。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委员会 职能和任务:组织和指导全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厅直属所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加强对律师执业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律师依法执业。(省律协秘书处业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主 任:熊 亮 副主任:申庆时 王 峻 委 员:黄 宇 文 娜 许 文 王燕斌 蒋文军 傅 梁 二、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职能和任务:负责组建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并对其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理论研究、拓展业务领域、进行业务交流,提出法制建设建议;负责指导各州市律师协会开展工作;制定律师继续教育计划,完善律师实习、岗前、在职、学历等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制订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和业务规范;为协会决策机构提供有关提高会员业务素质、业务能力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省律协秘书处业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主 任:杨金勤 副主任:王 峻 李俊华 杨启献 委 员:李春光 罗 媛 尧宗梁 何卫东 王长友 刘春辉 周凤清 三、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 职能和任务:开展律师维权工作,制定律师协会有关维护律师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有关办法;针对在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进一步规范律师依法执业权益并切实加以保护的意见、建议等具体维权工作;调解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因执业引起的纠纷。(省律协秘书处会员部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主 任:万 立 副主任:陈志波 陈婷芬 韩 枫 朱建伟 林 丽 委 员:黄 宇 甘 琳 殷先云 孙艳丹 杨 盟 杨建国 杨西璇 王文武 李 叶 李根辉 左开中 徐保健 自美芳 和 晔 和曙光 段学礼 洪素恒 雷志鑫 周文曙 李云峰 冀蓓红 四、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 职能和任务:积极探索加强律师行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律师行业特点的律师文化,为律师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积极开展具有律师行业特色的文体活动,指导各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文化建设活动。(省律协秘书处业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主 任:马 巍 副主任:杨 华 李晓君 杨 健 委 员:孙 翔 何云波 左建文 五、纪律(奖惩)委员会 职能和任务:负责对会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对会员在执业中违反《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违纪会员做出相应的处分;受理对会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建立健全全省律师行业诚信评价机制,加强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出对全省律师进行考核表彰、开展专项奖励工作的建议。(省律协秘书处会员部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主 任:刘 凌 副主任:刘克平 何卫东 鹿 斌 杨连柯 委 员:黄 宇 甘 琳 殷先云 孙艳丹 杨 盟 杨建国 杨西璇 王文武 李 叶 李根辉 左开中 徐保健 自美芳 和 晔 和曙光 段学礼 杨 蕾 洪素恒 金 霞 丁瑞江 李万明 六、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 职能和任务:研究、探讨适合云南律师事业发展的战略和思路,制订律师事业发展的规则;负责律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以及编纂工作;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和律师执业准则,起草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和文书的示范文本,对云南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体系进行调研,为协会决策机构提供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省律协秘书处业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