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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1-01-25
【实施时间】 2011-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5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

  

  为及时反映各区(市)县城乡建设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信息报送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本委、本地关于城乡建设重大工作部署的有关情况;二是市委、市政府和本委、本地主要领导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有关活动,以及重要批示;三是城乡建设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城乡建设有关法规确立、规划制定、制度完善等情况;五是事关城乡建设的重要会议、重大获奖、重要接待等;六是具有推广借鉴意义的创新实践、调研成果、经验总结等资料;七是突发性、紧急性的情况和事件。以及其他一些具有报送价值的信息情况。

  

  二、完善信息报送的有关制度

  

  (一)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各区(市)县建设局要指定专人具体承担信息报送任务。

  

  (二)加强信息编印报送。我委将原来的“成都建设信息”更名为“城乡建设信息”,编印的周期由一周改为工作日每天印发,并设置“区(市)县工作动态”专栏。对价值较高的信息,我委将选取向市委、市政府报送。

  

  (三)加强信息报送的考核。委办公室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实行定期汇总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年终未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根据报送数量、质量、采用等综合情况,评选出年度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三、提高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

  

  (一)提高信息编辑质量。书面信息要加强综合提炼,删除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合理控制篇幅;要讲究文法、修辞,避免要素不全、生造词语等情况;要拟好标题、理清层次、合理划分段落。特殊情况的重要信息也可以直接口头简要上报。

  

  (二)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坚持当天信息当天报送,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上报。

  

  四、城乡建设信息报送渠道

  

  城乡建设政务信息的收集由信息中心负责,各单位通过我委网站后台进行报送。

  

  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6638060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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