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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1-25
【实施时间】 2011-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5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市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四)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行政并联审批、科技防腐电子监察、地理信息平台共享、数字城市管理、数字市政等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协调通信运营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适应两化融合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物联网应用,积极促进三网融合,做好人才培训、技术攻关等组织协调工作,为两化融合提供良好的支撑服务体系。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启动阶段(2011年3月底前)。分行业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两化融合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制定工作计划,建立两化融合工作机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2014年10月)。根据两化融合实施方案,确定两化融合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树立两化融合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示范工程项目,大力宣传推广其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验收相关工程项目,总结两化融合工作经验,分析我市两化融合发展模式,并据此研究制定今后发展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市两化融合试验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建立两化融合试验市建设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交流会议,积极引导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参与两化融合工作。两化融合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都要明确工作牵头机构,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确保两化融合建设顺利推进。

  (二)支撑保障。完善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制度,为企业推进两化融合提供“智多星”、“智囊团”。加强校企联合,深化“产学研用”模式,组织和引导专家走出去为企业提供信息与技术,探讨专家与企业牵手的方法和机制,加大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推介力度。加强企业家信息化能力培训,发挥企业家在推进两化融合中的积极作用。

  (三)政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两化融合试验市建设,认真落实两化融合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强化企业投资主体意识,鼓励企业加大两化融合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我市两化融合项目建设。

  (四)产业保障。发挥我市信息产业优势,支持促进两化融合工作。组织信息化建设优势企业建立两化融合支撑联盟,开展“信息化助企”、“信息化助农村”活动,以用兴业,壮大我市信息产业。

  (五)人才保障。立足省会城市人才优势,同时充分利用我市各项人才政策,积极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进行脱产、半脱产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素养和技能。推动成立校企合作两化融合人才培养联盟,引导科研院校与企业共建大学生实训基地,加大高水平人才培养力度,做好两化融合人才储备。

  (六)舆论保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推进两化融合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群众性两化融合普及活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并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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