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1]89号
【颁布时间】 2011-01-25
【实施时间】 2011-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5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杨凌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杨凌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1〕89号)


  

  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杨凌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杨管发改字[2010]99号)、《关于杨凌供水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报告》(杨管发改字[2010]102号)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农业示范区,自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对杨凌示范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据《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杨凌城乡总体规划》,杨凌要建成关中-天水经济区次核心城市,到2020年建成区人口将由现状的8万人发展到30万人,城市规模和产业将有很大发展,现状供水工程难以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用水需要。为保证杨凌城区供水安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杨凌供水工程。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杨凌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城市规划区74km2,供水对象为城区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供水保证率为95%,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

  综合考虑利用现有供水设施能力、关闭自备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再生水利用以及城市用水逐渐增长等因素,原则同意杨凌供水工程按日供水10万t规划设计,输水工程按设计水平年规模一次建成,净水厂分期实施,本次批准建设一期净水厂规模为5万t/d。

  杨凌供水工程以眉县石头河水库为水源。石头河水库年可供水量为2.66亿m3(含引红济石调水量),既定分水方案为西安市0.95亿m3,咸阳市1.16亿m3,杨凌区0.1亿m3,原岐眉灌区0.45亿m3,并已超指标安排宝鸡市建设石头河水库引水工程。因此,石头河水库近期(引汉济渭工程建成发挥效益前)可保证杨凌区年供水量1000万m3,此外可利用优先满足西安、咸阳、宝鸡城市供水以及岐眉灌区用水需要后的富余水量增加对杨凌区供水;请你区统筹规划好当地水源的开发利用,完善石头河水库水源不足情况下城市供水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请在初步设计阶段结合杨凌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规划进一步复核需水预测成果,综合考虑石头河水库水源制约、合理利用当地水资源等因素,比较论证适当压缩输水工程和一期净水厂建设规模的经济技术合理性。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和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杨凌供水工程由输水工程和净水厂工程两大部分组成。输水工程由眉县上青化乡石马寺村附近的石头河西安供水工程隧洞取水,向北至杨凌区孟杨路北新建净水厂,线路全长18.25km,采取单管自流压力输水, 其间于眉县柳林滩马场附近以倒虹方式穿过渭河,过渭倒虹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洪峰流量6770m3/s)。新建净水厂位于杨凌区孟杨路北西小寨村附近,总占地面积70.05亩(含远期预留面积12.48亩)。

  四、工程投资和工期

  工程估算总投资控制在29600万元以内,其中:输水工程21500万元,净水厂工程8100万元。项目资本金3000万元,分别由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占80%、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占10%、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管理局占10%的比例出资,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安排投资补助50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贷款解决。工程总工期12个月。

  请据此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准备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