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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皖商运字[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1-24
【实施时间】 2011-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2)及时报送专题扩大消费信息(以发到wangzq@ahbofcom.gov.cn邮箱为准)每条加2分。

  四、考核周期

  本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得分为月度考核得分之平均数,加相应的加分项目。其中每月15日前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级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每年1月25日前对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五、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将作为我厅确定各地市场监测资金支持额度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先进个人,省商务厅将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其他事项

  本考核办法执行期1年,适用于2011年各月及年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由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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