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芜湖市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秘[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1-24
【实施时间】 2011-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国税局的通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国税局的通报

  (芜政秘〔20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2010年,市国税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一项工程”,在发挥税收职能、强化科学管理、推进信息管税、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尤其是作为全国试点单位,在进一步深化税务管理重组,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共组织各项国税收入104.01亿元,比上年增长29.8%,增收23.87亿元;办理各项税收优惠29.4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国税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国税局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推动国税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创新芜湖、优美芜湖、和谐芜湖、幸福芜湖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