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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芜湖市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秘[201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1-24
【实施时间】 2011-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国土局的通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国土局的通报

  (芜政秘〔20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2010年,市国土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方针。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构建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全面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主动服务,全市建设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落实保护责任,坚持节约集约,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进一步增强。推进资源整合,深化矿权改革,促进矿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坚持规划先行,扩大科技支撑,地籍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效能建设,树立了国土资源系统保障发展、主动服务的良好形象。第二次土地调查、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等多项工作受到国家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表彰,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芜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国土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国土局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推动国土资源的科学发展,促进创新芜湖、优美芜湖、和谐芜湖、幸福芜湖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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