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荆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1-22
【实施时间】 2011-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银行业加强金融服务优化信贷结构推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八)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小企业服务机制建设。在进一步推广小企业“信贷工厂”、“网贷通”、“微贷款”模式,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的基础上,从管理机制、审批流程、业务环节上创新小企业服务模式,逐步提高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适宜、更加高效的金融服务。

  

  (九)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信贷管理科学化水平。科学把握信贷节奏,增强信贷投放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切实保证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家货币政策取得实效。全面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把贯彻信贷新规作为促进信贷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手段,紧扣信贷业务受理、调查、风险评估、审批、合同订立、发放、支付、贷后管理八大环节,在授信授权、业务流程、贷款支付、绩效考核等重点关键环节狠抓落实。进一步扩大县域银行机构授权授信额度,保证县域银行机构贷款审批权,在对县市支行原有转授权的基础上,对信贷管理能力强,信贷风险控制好、贷款质量好的县域支行,进一步扩大“支农支小”贷款授权额度和范围,提高“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效率。

  

  四、推进金融改革,提高金融对经济的渗透能力

  

  (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增强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农合机构的产权改革和股权改造,逐步取消资格股,提高法人股比例。确保沙市、江陵、石首三家联社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推进郢都、公安农合行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制。

  

  (十一)加强县域银行网点建设,延伸服务触角。通过监管激励手段,引导银行机构到县域地区设立机构。加强小企业专营机构和专业支行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门机构服务效率,积极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县域设立中小企业专业支行。重点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到江陵县设立分支机构,市商业银行在监利县设立支行。

  

  (十二)积极引进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更多股份制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银行机构到本地设立分支机构。争取省内外银行机构在荆州发起设立新农机构,力争设立2-3家村镇银行。

  

  五、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十三)着力推动企业、农村、社区、区域四大主体信用工程建设。以“全面创建、整体提质”为目标,巩固“争创金融信用市州县,力促地方经济大发展”竞赛活动成效,促进全市信用环境不断优化和全民诚信意识不断提升,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十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或在地方政府的支持指导下,组织银行机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农村地区信用法制与信用知识宣传力度。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

  

  (十五)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建设长效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搭建全市统一的中小企业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透明度,促进银企对接,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十六)建立奖惩机制,不断提升社会诚信意识。积极主动与政府、司法、工商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有效维护银行债权。银行业协会要深入开展维权行动,实行黑名单制度,联手制裁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环境恶劣的地方和乡镇。政府、银行、银行业协会要建立激励机制,对诚信度高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环境好的地方和乡镇,在审批、授信、用信和利率等方面实施优惠,促进社会诚信意识不断提高。

  

  六、加强考核,巩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七)实施常态监测,按季通报,年度考核。根据稳健货币政策的要求,对银行业机构开展“牵手培植工程”和“信贷资金回流工程”的情况进行考核监测,重点考核县域存贷比、县域贷款、“涉农”贷款和小企业贷款增幅,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内容。

  

  (十八)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沟通协调,建设科学的激励机制,对“牵手培植工程”、“信贷回流工程”实施效果显著、对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大的银行业机构实施奖励。落实“五挂钩五限制”奖惩措施,对各银行机构上年度“牵手培植工程”和“信贷资金回流工程”目标完成好的机构,在网点布局调整方面实施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对达到财政部《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奖励条件的,积极帮助争取政府奖励落实到位。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