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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1-20
【实施时间】 2011-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4号)精神,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打造消防铁军,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消防队伍对辖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岗位业务素质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此项活动的集中开展,切实加强机制建设、队伍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各区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⑴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3月1日前,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⑵排查整治安排:2011年2月2日前,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月1日前,各相关部门对在建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督促落实整改和依法查处。

  

  ⑶排查整治措施: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检查、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加强工程合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情况;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情况,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

  

  2.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

  

  ⑴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3月1日前,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商住楼,6月前要对其它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⑵排查整治安排:2011年2月2日前,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商住楼和其它高层公共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产权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整改;3月1日前,相关部门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商住楼进行监督检查; 6月30日前,相关部门对所有其它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进行监督检查。

  

  ⑶排查整治措施: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的灭火救援设施、场地设置情况;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供电企业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检查用户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督促落实。市政园林部门负责督促燃气公司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负责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负责牵头水务集团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气象部门负责检查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违法搭盖的建(构)筑物,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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